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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海洋詩創作」徵選活動

為響應6 月8 日「世界海洋日」,教育部除自104 年起將「世界海洋日」當週定為「海
洋教育週」,鼓勵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各級學校於此週強化海洋教育相關課程或活
動,以擴大學校師生參與海洋教育,並喚起民眾海洋意識及落實海洋守護行動,另補助國
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規劃與辦理海洋教育相關推廣活動,歷年得獎作品均
置於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https://tmec.ntou.edu.tw/p/412-1016-
6281.php?Lang=zh-tw)供各界瀏覽運用。
本(112)年度繼108 年後辦理「第三屆海洋詩創作」徵選活動,以「永續海洋」作為
主軸,其範疇包括十二年國教課綱海洋教育議題之學習主題「海洋資源與永續」實質內涵,
以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14「水下生命」之內涵,包括認識海洋生物與非生物資源、海
洋資源與經濟價值、反思人與海洋及海洋生物之間的關係、了解國內及全球海洋廢棄物的
現況等內涵,透過辦理海洋詩創作徵選活動,鼓勵各級學校將永續海洋內涵與文藝創作結
合,強化永續海洋知能之應用及與生活之連結,提升師生海洋素養;並進一步結合各直轄
市、縣(市)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海洋教育社教機構、民間海洋教育推動組織等,
共同將永續海洋主題納入其年度推動計畫,深化永續海洋之內涵,讓海洋與生活的連結更
加密切。
貳、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參、活動內容
一、 徵選組別與參賽方式
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大專組、教師組共5 組,各組參賽方式分述如下:
(一)國小組及國中組—以縣(市)為單位辦理送件,參賽之直轄市、縣(市)需
依下列程序辦理(如下流程圖所示):
1. 參加資格:國小組為就讀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國中組為就讀國中七至九年
級學生(配合各直轄市、縣(市)初選時程,以作品繳交時之身分為準)。
2. 由各直轄市、縣(市)教育局(處)協助公告活動簡章並辦理初選,初選之
時程與辦法依各直轄市、縣(市)或其辦理單位公告為準。

3. 鼓勵各校辦理海洋教育融入教學並設計永續海洋相關主題體驗課程,參賽
之海洋詩創作應為教師指導學生完成之創作作品,教師可帶領參賽者實際
從事永續海洋相關體驗活動,啟發學生表達自身對海洋的感受,激發其觀察
力、想像力及創造力,藉此獲得創作靈感。
4. 由各直轄市、縣(市)辦理完成「第三屆海洋詩創作」初選後,每直轄市、
縣(市)提送之參賽作品每一組至多5 件(即每組個別計算:國小組至多5
件、國中組至多5 件,不得合併兩組計算為10 件,超額送件者,將全數退
回)。
5. 每人僅限投稿1 件作品,1 件作品僅限一名作者,不得重複報名(重複送件
者,取消報名資格)。
6. 各直轄市、縣(市)擇優於112 年11 月30 日(星期四)前將參賽作品寄送
至承辦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有關送件說明請詳見「三、
參賽作品收件截止日期、須繳交文件及投寄規定」)。
各直轄市、縣(市)參加「第三屆海洋詩創作」徵選流程圖(國小組及國中組)
(二)高中組—以校為單位辦理送件,參賽學校需依下列程序辦理:
1. 參加資格:高中組為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十至十二年級學生(含國立及公私立
高級中等學校)(以作品繳交當時112 年10 月31 日之身分為準)。
2. 經各校協助公告活動簡章,鼓勵學校教師辦理海洋教育融入教學並設計永
續海洋相關主題體驗課程。參賽之海洋詩創作應為教師指導學生完成之創
作作品,教師可帶領參賽者實際從事海洋相關活動,藉此獲得創作靈感。
3. 每人僅限投稿1 件作品,1 件作品僅限一名作者,不得重複報名(重複送件
者,取消報名資格)。
縣市端轉知,鼓勵所轄
學校踴躍參加海洋詩
創作徵選活動
(1)設計永續海洋相關主題體驗
課程
(2)選定創作主題
(3)教師指導與學生創作
(1)各縣市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
中心/教育局(處)辦理初選
(2)透過縣市初選促進校際觀摩
縣市選出優秀作品,
寄送至
「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協助公告活動簡章 ★海洋詩創作過程
★參加徵選活動
★縣市初選
辦理審查作業
複選決審
公告
得獎作品
頒獎、表揚
公開展覽
作品上網

4. 由各校擇優報名參賽,每校提送之參賽作品至多2 件(超額送件者,將全
數退回)。
5. 參賽學校應於112 年10 月31 日(星期二)前將參賽作品寄送至承辦單位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有關送件說明請詳見「三、參賽作品
收件截止日期、須繳交文件及投寄規定」)。
(三)大專組及教師組—自行報名與送件
1. 參加資格(以作品繳交當時112 年10 月31 日之身分為準)
(1) 大專組為於大專校院就讀之學生(含碩博士生)。
(2) 教師組為於國內各級學校任教之教師(含兼任、代理代課教師)。
2. 由個人自行報名參賽,每人僅限投稿1 件作品,1 件作品僅限一名作者,不
得重複報名(重複送件者取消其報名資格)。
3. 參賽者應於112 年10 月31 日(星期二)前將參賽作品寄送至承辦單位國
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有關送件說明請詳見「三、參賽作品收
件截止日期、須繳交文件及投寄規定」)。
二、 作品規格
(一) 作品類型:新詩。
(二) 作品題目
1. 題目自訂,創作內容以「永續海洋」內涵為範圍。
2. 永續海洋之範疇包括認識海洋生物與非生物資源、海洋資源與經濟價值、反
思人與海洋及海洋生物之間的關係、了解國內及全球海洋廢棄物的現況等
內涵(可參考附件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議題融入手冊》之海洋
教育議題中學習主題「海洋資源與永續」及《永續發展目標(SDGs)教育
手冊-臺灣指南》之目標14「水下生命」)。
(三) 作品行數(如附件4)
1. 國小組:20 行以內。
2. 國中組:25 行以內。
3. 高中組:30 行以內。
4. 大專組:40 行以內。
5. 教師組:50 行以內。
(四) 作品創作理念及提供照片(如附件4):因本活動鼓勵海洋教育體驗教學,以促
進學生親海、愛海、知海,故參賽者須說明自身創作所經歷之海洋體驗,以及提供參賽者海洋體驗活動照片及個人生活照各1 張。
三、 參賽作品收件截止日期、須繳交文件及投寄規定
1. 參賽作品收件截止日期
(1) 國小組、國中組:以直轄市、縣(市)為單位辦理送件,截止日期為112
年11 月30 日(星期四)。
(2) 高中組(含國立及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校為單位辦理送件,截止日期
為112 年10 月31 日(星期二)。
(3) 大專組、教師組:自行送件,截止日期為112 年10 月31 日(星期二)。
(4) 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親送者亦同。
2. 須繳交文件:每件參賽作品均須檢送以下三種文件各1 份,且電子檔須先行
上傳至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之「2023 海洋教育週」專區
( http://bit.ly/3iqq61k ),再投寄紙本:
(1) 報名表: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填寫附件2,大專組、教師組填寫附件
3,請先行將word 電子檔上傳至前揭中心專區,再投寄正本。
(2) 作品內容及創作理念說明:填寫附件4,海洋詩創作格式為直式橫書以
word 程式繕打,題目以「標楷體14 號」標示,內容字體以「標楷體12 號」
為準,靠左排列,由左至右、由上至下書寫;另須敍寫自身創作所經歷之
海洋體驗(國小組、國中組300 字至500 字;高中組、大專組、教師組800
字至1,000 字),以及提供參賽者海洋體驗活動照片及個人生活照(或2 吋
個人照)各1 張。請先行將word 電子檔(內含清晰之照片檔案)上傳至前揭
中心專區,再投寄正本。
(3) 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填寫附件5,請親筆簽章後投寄正本。
3. 投寄規定:參賽作品紙本一式1 份(包括上述報名表、作品內容及創作理念
說明、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3 種文件),於截稿日前利用寄件封面(附件
6)以掛號方式郵寄至「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 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宋侑軒專員收」,請勾選確認文件是否齊全。
4.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不接受個人自行報名。
5. 參賽者請於報名表確實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所有文件請自行留存
底稿,恕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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